花東地區 17 日起頻繁地震造成民眾與店家財產損失,財政部今 (18) 日宣布提供包含所得、營業稅、貨物稅、菸酒稅等 9 類稅目減免,不論是個人或營利事業,只要檢附文件證明皆可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。
財政部表示,包括綜所稅、營所稅、營業稅、貨物稅、菸酒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 9 項稅目,可根據損失情況申請減免,以貨物稅為例,廠商的已稅或免稅貨物消滅或受損而不能出售者,可申請已納稅款退還或銷案。
另外,個人或營利事業因地震導致災損也可在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檢附證明相關文件,向所在地國稅局、分局或稽徵所申請。
財政部表示,綜所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 15 萬元以下可自行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,由國稅局書面審核;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 500 萬元以下者、受損標的物投有保險部分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者,同樣由國稅局書面審核。
財政部表示,已責成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、從速原則,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稅捐減免,民眾可透過稅務入口網(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)線上申請稅捐減免,如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規定或申報(請)方式有疑問,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 0800-000-32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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